梁某在南宁火车东站捡到他人遗失的一部手机后,没有送招领就离开车站。民警找上门时,梁某辩称“当时没有想清楚就拿走了”,随后将失物归还。南宁地铁民警昨日表示,在地铁里捡到失物,正确的处理办法是送到站务工作人员处招领。
17日晚8时许,张女士与亲戚乘坐动车来到南宁火车东站。下车后,她们提着大袋小包行李通过地下室乘坐朋友的车子离去。车子开出没多远,张女士突然想起要给家人打电话报平安,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随行的亲戚回忆说,在地下室等车期间她们身边有个垃圾桶,估计手机就掉在那。然而,张女士返回到原地时,却找不到手机,便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屯里站派出所火车东站警务室求助。
据张女士反映,遗失的手机价值2000多元,手机里保存着很多重要信息,微信钱包还有绑定手机号码的银行卡和支付宝。一旦找不回手机,她的银行卡有可能受到影响。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张女士一行人在垃圾桶旁边等车时把行李停靠墙边。其间,张女士把雨伞和手机放在垃圾桶盖上,车子到达后,张女士提着行李抓起雨伞就走了,忘记取走垃圾桶盖上的手机。几分钟后,一名男子提着行李经过垃圾桶时,张女士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引起了男子的注意。监控显示,男子开始有些犹豫,查看四周发现无人之后,就把手机塞进口袋随后驾车离去。
“我们通过车牌号码等其他途径,联系到男子黎某。”民警说,黎某称当时没想清楚见到手机就拿了。通话中,黎某也意识到此举不妥,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把手机交还给失主。当晚11时许,梁某将手机送至火车东站警务室,经张女士检查确认,手机里的支付宝等金额分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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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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