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于2015年6月30日起实行对垃圾短信罚款制度,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此条管理规定为消费者对抗垃圾短信、政府部门监管垃圾短信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据统计,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但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
在此背景下,2015年5月28日,工信部公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规定将自6月30日起施行。
为此,《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等等。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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