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赴朋友约,迟到了不想喝罚酒,以“来的路上遭遇抢夺”为由报假警寻借口,不料被民警识破。目前,该男子被陕西西安莲湖警方行政拘留7日。
男子称遭遇抢夺
却说不清被抢过程
6月24日晚8时04分,公安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说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在西南城角南马道巷附近遭遇了抢夺,包和手机都被抢走了。
西大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报警人姓卢,家住未央区,36岁。卢某说,他赴朋友的饭局,把车停好后,独自一人前往酒楼的路上,被一骑摩托车的人拽走了手机,并说当时摩托车是迎面而来的,事发突然,没有注意到抢夺者的面貌特征。后来还是到酒楼后,托朋友打电话报的警。
民警说,该男子在第一次给110指挥中心报警时,称他的包被抢走了,“我们到现场后,他却又说只是手机被抢走了”。不仅如此,该男子说事发一个多小时了,民警才来,但看了报警时间,实际上也就是几分钟。
由于卢某不能提供任何有效线索,现场也没有监控,办案民警只能通过被抢手机寻找破案线索。当晚民警拨打被抢手机时,该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第二天一大早,莲湖分局副局长张根勤带领便衣大队到西大街派出所研究案情,制定侦查方案。民警没有放弃任何线索,于25日9时03分再次给被抢手机打电话,电话通了,而接电话的正是卢某。经民警询问,卢某说是补办了手机卡,但民警调查发现,该手机号码没有丢失补卡记录,因此卢某的手机应该没有被抢,可以确定卢某在谎报警情。随后民警再次拨打卢某的手机,却被对方拉进了黑名单。西大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采取发短信的方式与卢某沟通,卢某一会儿说他要去什么山庄,一会儿说正在应酬重要客户。最终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忙完后一定会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6月27日上午,卢某来到西大街派出所,主动交代报假警是因赴朋友饭局迟到了,不想喝罚酒,便谎称遭遇抢夺,并让朋友代为报警。卢某还说曾因诈骗被高新路派出所关了,后因诈骗罪被判刑十年(2013年提前释放),所以对警察有抵触情绪。由于卢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谎报案情,公安莲湖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卢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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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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