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0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房屋被查封拍卖后又拒不腾房规避执行,6月2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续经过三个下午的蹲守,终于在被执行人孙某下班时将其“堵”在单位门口并带回法院,因其态度强硬拒不腾房,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2015年,孙某向同事郭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孙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郭某遂将孙某夫妇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孙某离异,因其借贷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孙某夫妇共同返还郭某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法院通过多方查询,未发现孙某名下账户财产,但查询到孙某位于市区的一套房产,遂当即予以查封。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孙某,对方拒接电话,随后,执行干警又登门寻找,孙某避而不见,妄想采用耍赖态度一拖到底,法院遂将孙某名下房产进行公开网上拍卖,房屋成功拍出后,用拍卖款抵偿了借款。
案款执结到位后,孙某却拒不腾房,执行干警几次三番上门均吃了“闭门羹”。6月24日,执行干警纪鹏飞带领两名法警到孙某所在单位寻找其下落,其单位负责人称孙某虽然在岗,但不知去哪个部门办理业务了。看到对方有意隐瞒孙某去向,纪鹏飞遂逐个办公室搜寻孙某下落,狡猾的孙某听到风声故意躲了起来。第二天,孙某干脆不去上班。
6月26日下午,执着的纪鹏飞再次来到孙某单位,与法警分头“堵”在其单位的前后门,希望来一个守株待兔瓮中捉鳖。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蹲点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刚下班的孙某正准备从后门溜走,被纪鹏飞“逮”个正着。
鉴于孙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孙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当晚,天空下起淅沥小雨,执行干警冒雨将孙某送达拘留所。
“‘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期,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零容忍,用足强制手段,维护法律尊严,守卫公平正义。”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伟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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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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