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桃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案,现场扣押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盐酸200公斤。
当天,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董危安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中获得线索:桃源县某机械厂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加工产品。获得该线索后,她立即带领民警前往该机械厂调查核实,当场从该厂的车间内查获未向公安机关购买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盐酸数桶,重约200公斤,当场予以扣押。据进一步调查查明,该厂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非法购买盐酸2000余公斤,价值3000余元用于生产。
目前,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机械厂给予3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下阶段,禁毒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全县易制毒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不法分子的手中,以免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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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简单来说,易制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 既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
无论是大麻、可卡因等植物天然毒品还是冰毒、摇头丸等合成化学毒品的加工都离不开易制毒化学品,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易制毒化学品就没有毒品。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禁毒职责或义务,也有条件和能力发挥更大作用。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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