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发现自己平常使用的车位被其他车占用,竟怒而砸车——绍兴市柯桥区法院日前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柯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7月10日从法院获悉,2017年6月17日深夜,柯某与几个同事在外聚餐后,找了代驾,一起去单位取车开回家。在地下车库,柯某发现自己平常停的车位被一辆白色宝马占了,几个人怒从心起。据柯某事后交代,该车位是公司租下给员工用的,常被别人占用。
一名同事用力拍了几下宝马的车盖,柯某走到驾驶座边,用脚踢了两下,造成车子左前轮叶子板凹陷。另一名同事陈某(另案处理)拿出钥匙,在副驾驶侧的两扇门上划了长长的划痕。柯某也拿出钥匙,用钥匙头朝车子后备厢盖上捅了几下,随后将前大灯、尾灯、后保险杠踢破。车主赵某发现汽车受损后报警,警方通过视频发现线索,对柯某等进行刑事传唤。经审讯,柯某等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