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朱某三年前来到上海打工。去年7月,她结识了经济条件不错的池先生,并和他谈起了恋爱。但是很快,朱某就遇到了麻烦,急需用钱。于是,池先生的角色就从男朋友变成了提款机。
被告人朱某介绍,第一次自己找迟先生借了两万七千元,迟先生很爽快地就答应了。朱某因此开始动了歪脑筋。 一个月后,一名自称是朱某姐姐的人加了池先生的微信,并以给母亲治病等借口为由,找池先生借钱周转。
而让池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姐姐”实际上是一名男子,这个男子正是朱某刚来上海时结识的网友。 为了配合小鹏骗钱,朱某继续假意和池先生保持恋爱关系。期间,两人共从池先生处骗得40余万元。几个月后,池先生索要钱款不成,觉得事有蹊跷便报了警。
近日,静安法院就这起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外法院将追缴赃款发还被害人。除了朱某,另一名涉案的被告人小鹏则被另案处理,等候他的同样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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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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