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零时许,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某小区6栋504室抓到一个小偷。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站在门口,地上放着一个大储物盒子。据报警人董某称,半个小时前,其接到父亲电话称,有名陌生男子拿着钥匙在开其家门,怀疑是小偷,董某赶紧来到父亲家,在门口当即将该男子抓获。见董某说完后,一旁男子赶紧自报家门,男子称其叫徐某某,37岁,安庆人,昨天刚来铜陵,准备在开发区一公司承包食堂,其亲戚得知他来铜陵务工后,称其在铜陵还有一套租期未到的房屋是空闲的,可以让徐某某暂且居住,同时,委托朋友将房屋的钥匙给了徐某某。昨天晚上,徐某某将生活用品收拾好后,驾车来到该小区,可是却发现钥匙怎么也开不了门。
了解情况后,民警让徐某电话与其亲戚再核实一下房子地址,随即,其亲戚通过微信发来一张租房合同,民警经细致查看发现地址没错。正当大家犯愁时,民警突然想起该小区有为一期和二期,徐某所说的地址可能是二期6栋504室,随后,民警陪着徐某来到二期房屋,徐某拿出钥匙一下打开了房门。原来,徐某某的亲戚在签订合同时,因考虑不周全,忘记了小区还有一期和二期之分,才弄出了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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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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