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
仓储货物损坏如何赔偿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
截至24日共处置问题线索536件,其中涉及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详情]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加强问责能避免?
岁末年终,有的地方、有的企业、有的人又忙了起来。或为突击完成年终任务、生产指标,或为快马加鞭产煤发电、卖个好价钱,或为政绩工程添上一个好的数据,等等。唯独在思想上、制度上、操作上少了一根弦:安全生产。而这根弦,人命关天,须臾怠慢不得。中央三令五申,检查不断,为何还事故频发,险情不断,悲剧重演。近期,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警钟一再敲响。10月31日重庆永川金山沟...
安委办:督导安全生产检查 对检查期间事故严肃追责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定于2017年8月份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通知明确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通知指出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
河北一大爷不顾危险抢下马路上的小女孩,自己却被车撞死,然而,人虽然死了,交警却要追究他责任。...[详情]
爱美的女人都有着不计其数的化妆品,但将这些瓶瓶罐罐带回家之后,你是否仔细研究过包装上的细节?是否认真地记录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然而,这些疏忽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到化妆品的使用效果,甚至用了过期的产品会导致严重后果。下面将为您讲解一下化妆品安全生产标识都有哪些?什么是化妆品标识 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 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详情]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但安全意识不高、责任不落实、基础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安全投入不足等仍是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那么,企业该如何保障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呢?佰佰安全网为您普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小知识。安全生产的定义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