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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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漠化相关知识

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指在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而造成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岩石逐渐裸露的演变过程。

从成因来说,导致石漠化的主要因素是人为活动。由于长期以来自然植被不断遭到破坏,大面积的陡坡开荒,造成地表裸露,加上喀斯特石山区土层薄,基岩出露浅,暴雨冲刷力强,大量的水土流失后岩石逐渐凸现裸露,呈现“石漠化”现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石漠化”的程度和面积也在不断加深和发展。

“石漠化”发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土地资源的丧失。又由于石漠化地区缺少植被,不能涵养水源,往往伴随着严重人畜饮水困难。

石漠化地区极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加上地下岩溶发育,导致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几乎连年旱涝相伴;同时,石漠化山地岩石裸露率高,土壤少,贮水能力低,岩层漏水性强,极易引起缺水干旱,而大雨又会导致严重水土流失。由于水土流失严重,西南大部分地区缺土,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工程性缺水现象。

石漠化主要发生在岩溶地区,它的成因非常复杂,既有自然因素,更有社会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岩溶地区的基岩大多是碳酸盐,这种岩石极易流失,它是石漠化形成的物质基础。

第二,石漠化地区地形地貌陡峭而且破碎,相对落差大,为雨水冲刷、地表的侵蚀提供了足够的势能。

第三,岩溶地区降水量大,而且降水集中,强度很大。这就为雨水冲刷、地表侵蚀提供了足够的动能。

第四,岩溶地区热量条件非常好,绝大多数地区平均年气温在15-20度之间,加快了岩溶的溶蚀速度。

第五,酸雨沉降也加速了石漠化的发生。

人为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陡坡耕种。岩溶地区普遍耕地资源较少,特别少的地方人均只有半亩耕地,所以毁林开垦、毁草开垦的现象非常严重。在现有的耕地当中,坡耕地占到40%左右,加剧了石漠化。

措施一、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借助法治和政策的平台,助推石漠化工程治理工作。在石漠化治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石漠化治理方面的破坏生态的不法行为。另外,借助各方面政策,从1999年开始启动了很多生态建设的政策,比如天然保护林的补助政策、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草原的补偿政策,这些政策含金量非常高,有很多政策资金投入,直接转化为生态成效,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措施二:加大工程推进力度。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了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了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继续建设长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通过这些工程项目带动石漠化的综合治理。

措施三:疏导人口,通过减少人口对环境的压力来促进石漠化的治理。在岩溶地区主要是城镇化、生态移民,包括外出务工。加快城镇化和劳动力外出务工,有很多人口不依赖于土地了,这就促进了石漠化地区生态的自然恢复。另外,倡导农村进行能源结构调整。在西南地区农村积极倡导推广沼气、太阳能、电力和液化气。同时对没有条件进行更替的地方,推广节煤炉、节柴炉等,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减轻了环境压力,促进了生态恢复。

一是石漠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缩减速度加快。上个监测期,石漠化土地面积在5年间减少96万公顷,本监测期的5年间减少了193.2万公顷,缩减面积是上个监测期的2倍,年均缩减率是上个监测期的2.7倍。

二是石漠化程度减轻,重度和极重度减少明显。与2011年相比,不同程度的石漠化面积均出现减少。轻度石漠化减少40.3万公顷,中度减少86.2万公顷,重度减少51.6万公顷,极重度减少15.1万公顷。重度和极重度的总体比重较上个监测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三是石漠化发生率下降,敏感性降低。5年间,岩溶地区石漠化发生率由26.5%下降到22.3%,石漠化敏感性在逐步降低,易发生石漠化的高敏感性区域由1638.2万公顷减少到1527.1万公顷,高敏感区所占比例降低了2.5个百分点。

石漠化的危害非常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直接导致土地承载能力大幅度降低甚至丧失,缩小了人类的生存发展空间,包括减少了我们的耕地资源。

第二,加重了自然灾害,经常表现为干旱和洪涝并存的状态。

第三,严重影响长江、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第四,容易导致这些地区贫困加剧,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石漠化会造成植被结构简单化、生态系统简单化,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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