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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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知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范围: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

3、委托鉴定

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

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

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

3-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

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至2012年,中国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200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鉴定中心取,个人申请不需要盖章,但要能提供单位名称,单位的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病志资料,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在达到规定的医疗期后可以办理,没有最后期限,但是上述所需的材料一样都不能少,都是审核必须要的东西。

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以下两点:

一、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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