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对于私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所谓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对人身财产能造成较大杀伤力或破坏力的物品。造成人员伤亡的,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构成本罪的行为人,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是任何公民。因此,私存烟花爆竹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本罪处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开私家车不可以运烟花爆竹,是违法的。
第二十五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烟花爆竹的存放注意事项:
1、严禁明火 主要有吸烟、蜡烛照明、香火、炉火、烤火,电线老化着火、电焊火花、儿童玩火、顾客用火,摩擦起火、煤气用火、生活用火,燃烧爆炸着火,邻居及周边意外火灾。
2、用电安全 严禁乱拉乱接乱插电线和插座,各种电器用电元件(包括各种闪烁电珠,音响),严禁在店内使用电炒锅,电磁炉,电热壶、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电线着火,人离开电时,提倡应切断主电源,防止意外事故。
3、防止受潮 存储区域的相对湿度不大于75%,温度不高于摄氏35度,应保持通风干燥,花炮主副引芯对着墙但不贴墙,防止受潮霉变不引燃,防止屋面漏水,底洼积水,采用高位百叶窗,防水防晒,尤其是雨雪天气,便金属铝钾失效必须存放在货架上,或用防潮板架空,距地面20公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