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宽带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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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宽带垄断相关知识

有关人士指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电信设施设计规范》(国标)出台,将为解决小区电信布线提供很好的标准,小区宽带垄断问题将指日可待。

007年国家工信部和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应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也就是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应当是由全体业主共有的,业主具有宽带选择权。

提醒市民,小区开发商或者物业与网络运营商的垄断协议,侵犯了小区业主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小区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以起诉开发商或者物业。

这种垄断经营的现象广泛存在,主要以新建住宅小区和一些大学校园为主。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运营商出于KPI考核压力,不愿意失去任何一个小区的宽带经营权;另一方面,现在房地产业作为热门行业,掌握业主资源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多家运营商竞争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就容易出现‘价高者得,坐收渔利’的现象。

事实上,对于小区宽带垄断问题,上至国务院、住建部、工信部,下至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小区宽带接入服务垄断。早在2013年4月,住建部就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明确要求:“住宅区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平接入,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小区物业垄断宽带是不正确的。

目前,省通信管理局正加大对侵害电信用户利益的经营行为要坚决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监管部门坚决按照相关法规“重拳”治理,及时规范和惩处,维护电信用户的根本利益。广大用户可通过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的“局长信箱”、 拨打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12300投诉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

业主有权参与选择网络运营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即使开发商与宽带商签订了垄断协议,但开发商将楼盘出售后,房屋的附属通信设施已经归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与网通之间的协议并不当然地转给小区业主。开发商建房时应埋下多条通信管线,运营商要求接入时,可向开发商租赁,这样可避免破路破墙,而且能够解决小区宽带的垄断问题。

据悉,信产部目前正在编制的《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电信设施设计规范》(国标)将保证小区配套电信设施满足多家电信企业共同接入的需求,后进入的运营企业将不必再铺设新线路,只需在交接间与新选择电信企业的网络进行连接,即可实现用户转网,为业主提供服务。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建设造成的资产浪费,又能引导电信企业把精力集中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促进竞争合理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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