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服务造成游客发生意外伤害,旅行社应当依据旅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
首先,明确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与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各自内容。旅行社提供游客从出发、游览到结束的服务,全程对游客安全负责。旅游景区仅在游览景区范围对游客负安全义务。
其次,游客在景区受到伤害后,可以起诉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根据过错正确划分旅行社与景区的责任。
游客一旦在旅行中发生人身损害,想要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官提醒旅游爱好者,虽然旅行社和景点管理人对游客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但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游客才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尽到充分注意义务。
旅游大巴发生瞬间爆炸事故,一般都是车上有爆炸物品或易燃物品,所以,要避免汽车火灾和爆炸事故,要从源头上做起。杜绝易燃和爆炸物品上车。凡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汽车火灾事故,都有易燃物或爆炸物品上车。汽车自燃火灾事故,一般情况下,人可以从容撤离火灾现场,不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以,避免汽车重大火灾事故的重点是,杜绝易燃物和爆炸物品上车。
要教育车主和司乘人员掌握关于汽车发生自然事故时的应急救援知识,学会熟练应用。对于汽车自然火灾事故知识做到相关人员,人人皆知,学以致用。
从汽车采购时就要保证汽车所有电器导线,符合GB7258-2004、8、5、2要求,采用阻燃电线。并在所有电线线束上加套塑料管,间隔200-300mm固定在车架上。保证汽车线束与车体没有相对运动。电线不得裸露和直接接触金属表面。
如果游客在景区里发生意外事件,旅行社又不能举证在进入景区前及带团过程中向游客进行过安全告知,法院有可能判定旅行社存在责任,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义务。当然,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理赔。
如果认定景区存在责任,旅行社和游客本人没有责任,则按照公众责任保险的条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公众场所责任保险进行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景区、旅行社均无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际判例中较多强调“游客自身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存在游客擅闯禁行地区等情形,法院有可能判定景区、旅行社都不存在责任,而游客本人存在责任。在此情形下,按照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汽车自然前肯定会有一些前兆。比如:仪表板不亮、水温过高、发动机运转不平稳且有异响、发动机死火、车身周围有异味、冒烟、雾、水蒸气等等。遇到这些情况,要马上找安全地方停车检查。及时排除汽车故障。
如果真是发生汽车自然,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一般情况下,从冒烟到明火,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汽车通常在明火着起来一段时间之后,经过剧烈燃烧,才会爆炸。司机和乘务员这时候,千万不要紧张,惊慌失措。要立即打开车门,尽快疏散乘客。同时用灭火器或衣物覆盖火源,都有可能及时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及时扑灭火源,就要及时拨打119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在汽车明火剧烈燃烧前,一定要将所有人员远离火场。
汽车发生瞬间爆炸事故,一般都是车上有爆炸物品或易燃物品,所以,要避免汽车火灾和爆炸事故,要从源头上做起。杜绝易燃和爆炸物品上车。凡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汽车火灾事故,都有易燃物或爆炸物品上车。汽车自燃火灾事故,一般情况下,人可以从容撤离火灾现场,不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以,避免汽车重大火灾事故的重点是,杜绝易燃物和爆炸物品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