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绞车房简介
采取绞车房是指为保证采区内材料等辅助运输,在轨道上山的上部,要开掘绞车安装硐室即绞车房。绞车房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通往上山的钢丝绳通道、另一个是通往回风巷的风道。
为保证采区内材料等辅助运输,在轨道上山的上部,要开掘绞车安装硐室即绞车房。绞车房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通往上山的钢丝绳通道、另一个是通往回风巷的风道。
绞车房应布置在围岩稳定的薄及中厚煤层、或底板岩层中,要避开地质构造、含水层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绞车房与邻近巷道的岩柱不得小于10mm,要不受采动影响,有利于硐室的维护。绞车房的通风条件要好,地面要高出邻近巷道底板0.1-0.3m,并有向外的流水坡度;绞车房及绳道和风道的5m以内,不能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绞车房设计所需资料
1.绞车房铜室所处位置的水文、地质资料。
2.绞车房铜室与邻巷相互关系的平、剖、断面图。
3.上(下)山长度、坡度、运量及最大件质量。
4.绞车安装布置尺寸。
5.天轮(导绳轮)安装位置及尺寸。
6.起重梁型号、长度及数量、位置口
采区绞车房简介
采取绞车房是指为保证采区内材料等辅助运输,在轨道上山的上部,要开掘绞车安装硐室即绞车房。绞车房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通往上山的钢丝绳通道、另一个是通往回风巷的风道。
为保证采区内材料等辅助运输,在轨道上山的上部,要开掘绞车安装硐室即绞车房。绞车房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通往上山的钢丝绳通道、另一个是通往回风巷的风道。
绞车房应布置在围岩稳定的薄及中厚煤层、或底板岩层中,要避开地质构造、含水层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绞车房与邻近巷道的岩柱不得小于10mm,要不受采动影响,有利于硐室的维护。绞车房的通风条件要好,地面要高出邻近巷道底板0.1-0.3m,并有向外的流水坡度;绞车房及绳道和风道的5m以内,不能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地面绞车房要害场所管理规定
1、机电要害场所包括下列单位:变电所、绞车房、压风机房、锅炉房、灯房以及其它要害场所等。
2、下列人员进入场必须进行登记:项目部领导、机电科领导、机电设备检查和技术人员以及固定设备检修人员,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要求进入场的,必须由项目部领导陪同进行登记。
3、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每次进入场所不得超过10人,在交接班和处理事故时,不得进入学习。
4、要害场所设备的安装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必须经领导批准,参加检修人员必须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要求。
5、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根据发生事故性质情况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如需进行抢修、抢救时,首先进行抢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扩大。
绞车房平面尺寸
平面尺寸是根据绞车(包括电动机)基础与四周硐壁的距离要求确定。绞车房应有两个安个出口,一是钢丝绳通道,根据绞车最大件的运输要求,宽度一般为2.0-2.5mm;二是通风巷道,宽度一般为1.2-1.5m。
绞车房设计有关规定
1.铜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人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时,可采用扩散通风。机电铜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硐室风量应取1-3m³/s。
2.酮室必须用不然性材料支护。应备有灭火器材。
3.室内各种设备同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如果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4.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铜室内。并严禁设集油坑口硐室内不应有滴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