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甲方”是什么意思?“甲方”是指代用词,一般为合同的出资方或委托方。“乙方”是被委托方。所以也就是说,假如你是施工单位,那么你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建设单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那么总包方就是你的甲方。在总包项目部,通常称建设单位(即业主或发包方)为甲方。同样,我们下面的分包公司,称我们为甲方。
总而言之,记住一点,出钱的一定是甲方,谁给钱谁就是甲方。
而在这里面建设单位就是甲方,发包方则一般是被委托方,也就是乙方。因为建设单位可以理解为出资单位,即业主,就是这个大楼是给谁盖的。或者说建设单位就是拿钱出来给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给盖房子的。发包方一般情况下指的就是业主,但工程允许分包时,他有可能是总包方。
建设单位经依法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
一、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2.抢险救灾的;
工程发包方是什么意思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什么是发包人?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
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