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共涉及10类食品592批次样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包括饮料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有1批次牛里脊肉检出瘦肉精克伦特罗,检出值为2.2μg/kg。而整顿办函[2010] 50 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规定,克伦特罗不得在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使用。长期食用残留克伦特罗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内分泌紊乱。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泰顺发现含“瘦肉精”牛肉
屡禁不止的“瘦肉精”再度浮现餐桌,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近日,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瘦肉精”涉案嫌疑人钟某、夏某和李某。
日前,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泰顺某宾馆的卤牛肉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成分。后公安部门介入侦查,发现宾馆的牛肉均由嫌疑人钟某、夏某提供。“瘦肉精”被明令禁止在畜牧养殖中使用,误食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容易引发多种毒副作用,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泰顺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得知后高度重视,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同步提前介入侦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钟某和夏某口中提及的金华“小李”存在重大的嫌疑。
经查,钟某和夏某均为泰顺人,在泰顺某菜市场以售卖牛肉为生。犯罪嫌疑人李某系金华市畜牧交易所的活牛交易经纪人。2017年7月,李某受钟某的委托在金华市畜牧交易所购买活牛,挑选并购买了使用“瘦肉精”养殖的料牛并运往泰顺供钟某售卖。
明知李某提供的料牛使用了“瘦肉精”进行养殖,钟某仍进行了屠宰和销售赚取更多的差价,同时自己也使用瘦肉精喂养活牛。夏某也在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和钟某从事屠宰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检察官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而依法将其逮捕。
“瘦肉精”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瘦肉精对人体有很强的毒副作用,其不良反应主要有:
(1)急性中毒有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甚至不能站立,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发生反应,如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心电图提示S-T段压低与T波倒置。
(2)原有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患者,如有高血压、冠心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上述症状更易发,危险性也更大,可能会加重原有疾病的病情而导致意外。
(3)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引起低血钾,可能与交感神经兴奋导致血浆醛固酮水平增高,使肾小管排钾保钠作用增强所致。低钾使心肌细胞兴奋性增加,这种双重作用的结果,会使心脏猝死发生的机会大大增加。
(4)白细胞计数降低。
(5)反复使用还会产生药物耐受性,对支气管扩张作用减弱,持续时间也将缩短。
(6)长期食用会导致人体代谢紊乱,产生低血钾、高血糖及酮症酸中毒。
(7)有研究表明长期食用的话,还有致染色体畸变的可能,从而诱发恶性肿瘤。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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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的鉴别方法
一看 看猪肉脂肪(猪油)。一般含瘦肉精的猪肉肉色异常鲜艳;生猪吃“药”生长后,其皮下脂肪层明显较薄,通常不足1厘米,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臀肌饱满突出,脂肪层非常薄,两侧腹股沟的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较密,甚至充血。 二察 观察瘦肉的色泽。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颜色为鲜红色,纤维比较疏松,时有少量“汗水”渗出肉面。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肉上没有“出汗”现象。 三测 用PH值试纸检测。正常新鲜肉多呈中性和弱碱性,宰后1小时PH值为6.2-6.3;自然条件下冷却6小时以上PH值为5.6-6.0,而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则偏酸性,pH值明显小于正常范围。 四购买 购买时一定看清该猪肉是否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 而对于网上销售的“瘦肉精检测卡”,专家说各种食品安全检测卡操作简单,但检测结果却可能存在一定误差,“检测过程不严密,很有可能导致各种错误的检测结果。”该工作人员表示,快速检测卡检测出来的数据只能作为一种初步判定,检测样品是否涉嫌不合格,目前,还是按国家检测标准的法定程序进行检测,瘦肉精的辨别还是以权威部门检测为准。
小编总结
食品添加剂的出现本来是造福人类的,但是如果过量使用、滥用就会危害身体健康。因此有关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