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 常识> 正文

医疗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2018.04.12 14:52 2232

近些年,随着公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对医疗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医患矛盾频频发生,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持续提高。那么,医疗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那?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医疗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医方的医疗行为给患者合法权益带来的损害既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属于医疗意外,而是一种医疗违约损害。

当事人双方是医疗合同关系,理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偿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严格责任原则,当事人违约后只要没有法定免责事由即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主观上无过错不能成为其抗辩事由。

虽然目前我国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主流学术观点是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司法实践已突破了这一观点,有些法院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针对某些特殊合同纠纷,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决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如徐州中院审理的抱错婴儿案,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旅游纠纷案等都判决支持了精神损失。

《合同法》得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并未将违反合同所应赔偿的损失限定为物质损失。同时,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条并没有排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以第一百一十二条来解决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医疗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共服务维权,医疗服务纠纷如何解决及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吧!

( 责任编辑: 郑旭冰 )

分享到

相关阅读

骚扰电话可以报警吗

2019.08.26

2609

骚扰电话查询

2019.08.26

7401

社区便民服务站需要的条件

2019.06.16

6499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流程

2019.06.16

4253

社区便民服务措施

2019.06.16

6647

加载更多

为您推荐

培训合同出现纠纷学员怎么维权?

2017年08月31日 17:49

6727

医疗服务纠纷如何解决?

2017年08月30日 13:46

323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正确维权?

2017年08月29日 16:41

3556

投影仪很常见,正确保养才能延长寿命

2023年01月31日 21:40

2218

家庭冷暴力很常见,这些原因和处理方法要了解

2023年01月31日 21:15

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