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房地产业,密集型高楼居住区是生活的常态。如果有人将一件生活中不起眼的物品丢下就可能产生非常大的冲击,对人的伤害也不容小觑。抛物者在事故中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二、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三、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保护弱者)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
四、民法规定,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高楼抛物不仅是非常没礼貌的行为,还具有伤害性的行为。有很多普通民众在小区正常行走时却无辜受到高楼垃圾的波及。禁止高楼抛物需要每个人都警醒起来,互相监督约束,承担责任。
( 责任编辑: 李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