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物业在我们小区22号楼旁的绿地上堆积了沙子等材料,准备建停车位。该小区22号楼的不少居民对物业公司将楼前绿地改造成停车位的做法颇为不满,居民齐先生说:小区里的绿地属于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可以私自改造。那么,物业把小区绿地改成车位合法吗?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物业公司将小区绿地改为车位是违法行为,物业是没有权利擅自将小区的绿地改为停车场。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内的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以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更改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更改小区绿地的用途。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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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