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 常识> 正文

小区施工高空坠物伤人谁来负责

2018.01.30 12:00 2414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是哪个建筑单元的坠落物, 坠落物的管理人或所有人要承担民事责任,今天佰佰安全网小编给大家讲解下小区施工高空坠物伤人谁来负责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下面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 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

温馨提示,小区施工高空坠物伤人谁来负责上面都有详细的讲解,对其小区安全小知识要多加学习,通过佰佰安全网还可以了解小区高空坠物伤害及处理方法等知识,掌握这些知识还是有好处的。

( 责任编辑: 何显抢 )

分享到

相关阅读

为什么高楼抛物的现象越来越多?

2021.12.08

1708

高楼抛物通常会掉落哪些东西?

2021.12.08

1655

大风导致小区高空坠物伤人如何处罚

2018.10.13

3539

常见的高空坠物物品有哪些

2018.10.10

4565

大风导致小区高空坠物伤人由谁负责

2018.10.06

3824

加载更多

为您推荐

高空坠物的危害以及预防方法,你了解吗?

2021年08月31日 14:39

2990

小区高空坠物伤害及处理方法

2017年04月30日 04:02

8815

预防高空坠物常见措施有哪些?

2017年04月25日 23:48

18397

投影仪很常见,正确保养才能延长寿命

2023年01月31日 21:40

2203

家庭冷暴力很常见,这些原因和处理方法要了解

2023年01月31日 21:15

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