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正文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通知

2017.09.22 11:46
2186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1985年以来,长沙、衡阳、株洲、醴陵市以及衡南、衡阳、祁东、常宁、株洲等县先后进行了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初步摸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了加快这一工作的步伐,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决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这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社会安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进行宣传,统一各方面的认识,搞好各企业、各单位的思想发动,使之积极参加和支持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

二、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对退休费用统筹的范围、项目、基金提取办法和其它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使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既能坚持社会化管理的改革方向,又能平稳起步,既适应当前的客观需要,又有利于长远发展。要根据“渐进”步骤确定统筹范围,从实际出发确定统筹项目,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统筹基金提取比例,使社会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三、长沙、衡阳、株洲市要在搞好市属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统筹范围,把驻本市的中央和省属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纳入统筹范围,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实行包括所辖县市在内的全市性统筹。湘潭、邵阳、岳阳市要对市属企业和驻本市的中央、省属企业的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所辖县市有条件的也要尽快铺开。其他各地区要抓好一、二个县市的试点,为明年在全省普遍推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作好准备。中央和省属单位(除国务院批准可按行业实行统筹的以外),都要按照所在地、市、县的规定,积极参加地方的社会统筹。

四、各地、市、县要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决定,尽快设立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对退休费用统筹工作,包括人、钱、事进行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全省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由省劳动人事厅主管,并建立有省政府办公厅、总工会、体改委、计委、经委、财政厅、审计局、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五、对退休养老基金要实行严格管理,可由地、市、县社会保险机构委托开户银行采取“托收无承付”办法(免签协议),以优先扣款顺序托收,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退休费统筹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银行要对此进行监督。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原则上可参照国营企业的办法执行。这项工作在中央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由保险公司负责。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7.09.22

2186

2017.09.24

2004

2017.09.22

2067

2018.07.17

1888

2018.11.02

1516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2427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2129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9710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10175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