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5]107号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