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会关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4]51号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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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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