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1999)6号
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预审报告》(哈证管办发[1998]19号)和《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在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67,445,357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8,157,686股,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3,162,771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6,124,900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4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国家股股东及前次受让转配股的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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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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