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6]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以禽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卫生发[2005]3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防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制度,规范发热呼吸道门诊的建设,确保对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各级疾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工作,做好预警工作。当前正值春节来临之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要保持通讯的畅能。
杭州市卫生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卫发[2005]327号
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据统计,近期全省已有6起发病人数较多的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其他小型暴发疫情亦时有报告。这些疫情大多数发生在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同时,毗邻省份还陆续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加上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频繁,聚会聚餐增多,为切实加强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确立'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工作要进行全面部署,并就各项措施均落实加强督导。要完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对疫情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应急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救助需要;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要保持高度警惕,尤其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坚决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各地要切实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预案、方案和通知要求,监测哨点医院要按规定做好监测工作;各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要认真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开设呼吸道发热门诊;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对相关病例开展主动搜索和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和监视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各地要依法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三、强化卫生监督,依法监督执法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协助指导医院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有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防病能力
教育和发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是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各类媒体,大力普及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五、重点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
当前疫情的发生特点表明,学生和儿童是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卫生部门要教育部门紧密配合,把工作重心落在对学校和幼托机构的卫生监管和指导上,消除可能引起疫病传播流行的各种危险因素。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严格执行《浙江省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切实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报告、疫源追踪、传染源管理、疫区疫点卫生处理等各项措施,杜绝迟报、漏报或隐瞒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扩散现象。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在发生免疫针对性传染病以及出现流行征兆的地区,应在学校适龄人群中规范开展相应疫苗的应急接种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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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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