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正文

关于同意在一环路及以内地区全面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批复(199

2018.04.10 17:25
1419

关于同意在一环路及以内地区全面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批复(199

合政字[1998]9号

市公安局、环保局:

报来“关于在市区一环路以前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请示”(公发[1998]25号)悉。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控制市内人口密集区交通噪声污染,适应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需要,市政府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自1998年5月1日起,在一环路及以内地区全面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望认真组织严格实施,抓出成效。

此复

合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8.04.10

1419

2016.03.04

1161

2019.01.10

1838

2016.01.31

1223

2018.12.05

2061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关于山东荣成海达造船有限公司不服国家海洋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2018.01.14

7377

关于黄浦江上交通肇事导致重大燃油污染案

2018.01.14

8048

天津市农民于峰元状告环保局行政不作为败诉

2018.01.14

7951

肇庆化工厂不服肇庆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2018.01.13

7500

关于国际渔业权争端的司法判例

2018.01.13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