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泸州市2007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泸州市“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的目标,市政府决定,今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将消防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1.9”消防宣传周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73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感,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要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发动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切实推动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宣传责任
各区县政府和各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11.9”消防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集中整改本单位、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推动全社会的火灾防控能力上一个新台阶。新闻单位要跟踪采访和报道“11.9”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面。同时,新闻媒体要通过舆论监督,在活动期间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
三、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四、宣传活动时间
2007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全市统一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五、宣传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1.泸州电视台在11月8日、9日、10日播放消防警示片《火的警示》、《全国特大火灾案例选编》、消防常识片《消防必读》。
2.泸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在11月9日组织1个小时的消防安全论坛节目。
(二)市政府召开“11.9”消防宣传周启动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会议。
(三)举行灭火演练。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应举行一次灭火演练活动,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通过领导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消防工作。
(四)开展“五进”活动
按照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求,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全市各社区以“生命至上,平安和谐”为主题,组织一期板(墙)报。有条件的社区要通过开展消防文艺演出、组织授课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在全市各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中广泛发放宣传资料,掀起消防安全工作“五进”活动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接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力争达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家庭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2.通过文件部署、会议部署、到企业督促部署等方式,让企业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中充分行动起来,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一是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状况、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查漏补缺,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二是进一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结合“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主题内容,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此项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