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111号)及市政府《关于落实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实施意见》(郑政办〔2007〕8号)精神,“六位”齐抓、“三防”同上、“四制”力保(“六位”: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公安消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单位、社会群众,“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四制”:领导保障机制、科技导入机制、宣传培训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扎实推进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黄保卫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许福亮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永生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明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排查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集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于一体)、“多合一”(集多种使用性质于同一建筑内)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员工2人以上住宿的现象得到及时清理;“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三会一标”工作任务;市、县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100%、80%;全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10万名企事业单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5日至2008年2月29日)。各级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3月1日至15日)。各级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验收,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县(市)、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火灾形势、执法总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整治措施
(一)着力消除“三合一”场所遗留问题
1.凡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必须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拘留。
2.凡是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3.凡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
4.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5.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工商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6.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
(二)严厉打击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章行为
1.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2.对公共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要立即清理人员,文化主管部门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3.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处以警告、3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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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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