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2018.08.07 09:18
139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06年第二批277辆设有固定装置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7年6月30日,过期作废。

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发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计划、免税车辆型号、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附件: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单位:辆

┌─────┬──┬─────┬─────┬─────┬─────┬──────┬──────┐

│ 单位 │合计│猎豹│猎豹│猎豹│北京吉普│尼桑│丰田│

││├─────┼─────┼─────┼─────┼──────┼──────┤

│││CFA5024XZH│CFA5035XZH│CFA5036XZH│BJ5020XZH4│ZN5021XZHEBG│CA6510B │

├─────┼──┼─────┼─────┼─────┼─────┼──────┼──────┤

│ 合计 │277 │80│72│21│33│33│38│

├─────┼──┼─────┼─────┼─────┼─────┼──────┼──────┤

│ 北京 │4 ││││││4 │

├─────┼──┼─────┼─────┼─────┼─────┼──────┼──────┤

│ 河北 │8 │5 │2 ││││1 │

├─────┼──┼─────┼─────┼─────┼─────┼──────┼──────┤

│ 山西 │26│3 │3 │1 │5 │13│1 │

├─────┼──┼─────┼─────┼─────┼─────┼──────┼──────┤

│内蒙古│35│6 │10│6 │3 │8 │2 │

├─────┼──┼─────┼─────┼─────┼─────┼──────┼──────┤

│ 辽宁 │3 ││2 ││││1 │

├─────┼──┼─────┼─────┼─────┼─────┼──────┼──────┤

│ 大连 │2 ││2 │││││

├─────┼──┼─────┼─────┼─────┼─────┼──────┼──────┤

│ 吉林 │17│5 │8 ││1 │1 │2 │

├─────┼──┼─────┼─────┼─────┼─────┼──────┼──────┤

│黑龙江│3 ││││││3 │

├─────┼──┼─────┼─────┼─────┼─────┼──────┼──────┤

│ 江苏 │6 │1 │2 ││2 ││1 │

├─────┼──┼─────┼─────┼─────┼─────┼──────┼──────┤

│ 浙江 │31│12│8 │2 │5 │3 │1 │

├─────┼──┼─────┼─────┼─────┼─────┼──────┼──────┤

│ 安徽 │3 │1 │1 ││││1 │

├─────┼──┼─────┼─────┼─────┼─────┼──────┼──────┤

│ 福建 │8 │4 │3 ││││1 │

├─────┼──┼─────┼─────┼─────┼─────┼──────┼──────┤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收起剩余全文
分享到

相关法规

2018.08.07

1396

2018.08.01

1639

2018.07.05

1586

2018.07.04

1566

2018.07.04

1545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