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杭州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为深化公安消防部队战勤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战勤保障工作在处置大型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当前形势和公安消防部队任务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所有需要消防部队参与灭火、救助、援助、抢险及处置灾害事故时派生的战勤保障行动。
(三)保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分级负责、灵活储备、协同作战、快速应对、保障有力的原则,根据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将部队保障和社会保障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信息化程度等手段,切实为消防部队现场指挥和作战等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消防战勤保障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设立消防战勤保障办事机构,负责战勤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及时掌握全市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灭火救援应急物资准备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市消防战勤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区、县(市)政府、公安(分)局、市公安消防局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市消防战勤保障政策和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市消防战勤保障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市消防战勤保障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正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贸易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市城建投资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灭火救援和险情处置中的消防战勤保障及相关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
(四)市消防战勤保障联动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召集新闻媒体,做好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宣传报道的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市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做好受灾地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各项资金保障;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组织、协调全市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调查核实上报灾情,核定灾害等级;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的灾民生活救济。
市电力局: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政府机关、消保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门、重点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全市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水泥杆、路灯杆上相关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落实应急力量的调度,备足应急运输车辆,随时听从调度,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及时抢修道路、桥梁等毁损的交通设施,确保主要交通干线和航道的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警报及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遇重大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评估,向市消保指及有关单位提供决策依据;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市贸易局:负责协调市粮食局、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市供销社等单位建立健全全市救灾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保障城区生活必需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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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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