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组织制订了《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部署,制订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对证照齐全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加强监管。进一步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组)。
(一)省领导组
省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省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李济成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副组长:
李俊明太原市副市长
郝月生大同市副市长
王敬瑞阳泉市副市长
董岩长治市副市长
郭长青晋城市副市长
李发朔州市副市长
秦新年忻州市常务副市长
成锡锋吕梁市副市长
毕重谦晋中市副市长
赵建民临汾市副市长
柴林山运城市副市长
成员:
赵江畔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曹居兰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国胜阳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宋源禄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红斌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建平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胡海生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唐国忠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任文庭晋中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曹明兰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程爱明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负责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
郭益民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副主任:
刘振山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
李彦军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李继明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王晓忠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高日升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伦新民阳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张仪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薛海喜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张中晓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陈永胜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邢靖飞晋中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侯永鹏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邵铁强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成员:
白晓辉省公安消防总队指导处处长
王建军省公安消防总队建审处处长
朱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处处长
(三)联合检查组
领导组将组织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防火监督人员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消防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长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11个联合检查组(从各市抽调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市、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及部门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驻地消防安全和本行政区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53号)精神及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地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部队建设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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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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