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印发《中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设计院,部各直属企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结合铁路实际做好应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铁路对外开放,更好地促进铁路改革与发展,部对有关中国加入WTO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组织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研究,形成了《中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中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
2001年12月10日,中国在经过长达15年的艰苦努力后,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世纪,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加入WTO,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而且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根据我国政府的承诺,加入WTO后将分步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及相关领域。全路职工必须充分认识铁路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趋利避害,充分利用加入WTO后的五年过渡期,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一、我国政府对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及相关领域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我国政府对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及相关领域的承诺如下:
1.铁路货运
(1)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没有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外商进入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外资股比不超过49%;加入后3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6年内,将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2.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一)仓储服务
(1)对“跨境交付”不作承诺,对“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外商进入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外资股比不超过49%;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3年内,取消限制,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二)货运代理服务(不包括货检服务)
(1)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允许有至少连续3年经验的外国货运代理在中国设立合资货运代理企业,外资股比不超过50%;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4年内,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合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美元,加入后4年内,在这方面将给予国民待遇。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在中国经营1年以后,合资企业在双方注册资本均已到位后,可设立分支机构。每设立一分支机构,合资企业原注册资本应增加12万美元。
中国加入WTO后2年内,这一额外注册资本要求将在国民待遇基础上实施。
3.速递服务(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
(1)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企业,外资不超过49%;加入后1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4年内,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二、我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
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全路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认识中国加入WTO的重大意义,从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把握铁路改革发展与开放市场的关系,全面、辩证地分析看待加入WTO给铁路运输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1.正确认识中国加入WTO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为铁路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性机遇。首先,我国政府开放铁路货运市场的承诺,从WTO规则的角度,明确了铁路运输业的商业性,进一步肯定了铁路改革的市场取向,必将有力地推动铁路政企分开,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二,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国铁路巨大的增长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对外商投资将更具有吸引力,有利于扩大引进外资,并直接把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管理及人才引入我国铁路运输业,更好地发挥示范效应,加快推动我国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三,加入WTO后,我国将与世界上140多个国家与地区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这将直接带来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为扩大铁路口岸运量,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拓展旅游客运,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企业还可以利用WTO其他成员开放市场、对各成员提供非歧视和互惠待遇的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壮大。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铁路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政府管理铁路的方式、铁路企业的经营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环境与法制建设环境等,都还存在一些与WTO规则及我国政府承诺不相适应的地方。首先,政府对铁路的管理方式与调控能力面临新的挑战。铁道部目前还直接经营管理国铁运输企业,政企分开尚未到位,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从思想观念、管理行为到人员素质,都面临着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在铁路市场准入制度、监管制度、法规体系建设等方面,需要做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外商进入铁路货运市场后,在运输组织、安全管理、设备运用等方面可能会有一段适应期,如果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法规建设跟不上,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经济调控不得当,可能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影响正常的铁路运输秩序。第二,外商一旦进入铁路市场,短期内不可避免地会对国内既有的运输企业产生一定冲击。外商一般会首选在沿线经济发达、货运量比较充足的铁路繁忙干线经营运输业务,可能有选择地进入一些盈利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的业务领域,如集装箱运输等,以获取高于铁路平均水平的收益。这一方面会挤占既有运输能力,加剧铁路繁忙干线运输紧张状况,影响既有铁路运输企业的效益;另一方面,国内铁路企业在承担低盈利和公益性运输的情况下与外商竞争,存在客观上的不利因素,有可能带来总体盈利水平下降,甚至增加亏损的风险。目前我国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铁路货运代理、仓储及速递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竞争实力较弱。而外资企业在经济实力、经营机制、营销策略、管理手段上都具有一定优势,可能从技术、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对既有铁路运输企业形成竞争压力。第三,铁路专业人才和职工队伍建设面临新的考验。与外资企业相比,国有铁路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目前还存在较大差距,外商在华经营,会通过多种手段争夺国内高素质的铁路技术、管理人才和熟练技术工人,容易导致人才外流。目前铁路熟悉WTO规则、通晓国际经济贸易事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与法律人才缺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首先将面临人才竞争的劣势。在更加激烈的竞争形势下,现有国铁企业员工过多、人员结构不合理、劳动生产率不高的问题也会更加突出,将面临重新优化调整人力资源的繁重任务。
总之,中国加入WTO对铁路运输业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铁路能不能抓住加入WTO带来的新机遇,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这个机遇,关键要看我们如何应对新的挑战,能不能把各种风险和不利因素减小到最低限度。由于我国铁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有经济在这一领域需保持必要的控制力,按照我国政府承诺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程度是完全可控的。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对待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自强不息,扎实工作,应对得当,就能够趋利避害,实现利大于弊。
2.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研究,做好应对入世挑战的思想理论准备。
首先,要深刻认识加入WTO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正确把握开放市场与铁路改革开放的关系,用全面、发展和辩证的观点,深入分析研究铁路对外开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既要看到加入WTO对铁路运输业有利的一面,又要看到它可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克服盲目乐观情绪,避免对加入WTO的影响认识不足,思想准备不足;又要克服盲目悲观情绪,避免过分夸大加入WTO给铁路运输带来的风险和冲击。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外工作人员,要通过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应对入世挑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要抓紧学习WTO的基本规则和有关协定、协议,熟悉我国加入WTO应履行的承诺和应承担的义务,掌握铁路开放市场的基本政策和要求,逐步学会运用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铁路网的运行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3.加快铁道部职能转变,积极应对“入世”对政府管理的新挑战。
WTO约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加快转变铁道部管理铁路的职能与方式,推进铁路政企分开,是适应WTO规则要求,深化铁路体制改革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适应WTO规则的政策法规,为开放市场创造必要的法制环境。2000年8月,铁道部与外经贸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发布实施(铁道部、外经贸部2000年第4号令)。2001年6月,铁道部又制定印发了《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申报、审批和管理实施细则》(铁运〔2001〕60号),对于设立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的主要经营方式,外商投资铁路货运业的审批机构及申报审批程序,铁道部对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等具体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入分析铁路货运市场开放后在运输调度指挥、安全生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公益性运输负担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超前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为国铁运输企业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创造基础条件;同时要很好研究和利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合法的保护,尽可能减少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对铁路运输业的不利影响。要按照政企分开的改革原则和中国加入WTO对政府行政管理提出的要求,继续抓紧清理铁路现行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全面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同时积极推进《铁路法》修改和其他相关法规的修订或制定工作,逐步建立一套与WTO规则相适应的铁路法规体系,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
二是加快铁道部“三个转变”,为企业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深化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铁路局经营自主权,减少铁道部行政干预,促进铁道部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管理调控,更好地引导、支持、帮助铁路企业应对WTO挑战。对企业开展外经外贸业务,铁道部在管理上要简政放权,在政策上要重点扶持,积极帮助铁路企业发展对外运输和贸易,开拓国际市场。要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合作领域,充分利用铁道部与各国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间的官方渠道,“走出去,请进来”,加强铁路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铁路体制改革、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随着铁路运输市场的逐步开放,要不失时机地扩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积极开拓外国政府长期优惠贷款的新渠道,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要抓紧研究建立适应铁路改革发展要求和WTO规则的铁路行业监管制度,强化铁路安全监管、运输服务质量监管和建设质量监管,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抓紧研究制定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运输企业重组。开放铁路货运市场,对深化铁路改革是一个有力的促进。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改革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通过政企分开和企业重组,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制约铁路对外开放的体制性障碍。运输企业重组要充分考虑中国加入WTO后运输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促进企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当前,要继续深化运输财务体制改革和铁路局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在今年14个铁路局全部组建内部客运公司的基础上,为实行货运与路网分账核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完善客货网分账核算的财务体制,实现企业直接从市场取得全部运输收入,客运与货运分业经营,逐步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中国国情的铁路网能力分配与收费清算制度。
4.深化铁路企业内部改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铁路运输企业要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充分利用入世后的五年过渡期,抓紧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企业结构,增强发展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一是调整企业结构,优化资源组合。要进一步巩固扩大铁路局内部主附分离、干支分离、运输与多元经营“三分开”以及生产布局调整、运输减员增效等改革成果,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通过企业资源的重新整合,克服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体制弊端,精干主业,剥离辅助,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铁路优势,把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深化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管理、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内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推进管理信息化,缩小中外企业管理水平上的差距。要把企业资源整合、结构调整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在保证国有经济对铁路基础设施控制力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科技型企业及运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有条件的可规范改制上市,或直接吸引外商投资参股,加快企业发展。
三是努力扩大对外客货运输,开拓国际市场。要高度重视国际联运市场的开发,努力扩大铁路口岸运输能力,满足陆路口岸外贸货物大进大出的需要;加快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和亚欧大陆桥过境运输,增加开行集装箱直达列车,积极拓展海铁、公铁多式联运,利用西北、西南进出境铁路建设时机,进一步促进亚欧大陆桥运量的增长。要大力推进与周边邻国之间的国际铁路旅客联运和边境旅游,满足边境地区旅游市场需求;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客货运输发展,提高旅客运输质量与服务水平,充分利用香港作为“世界航运中心”的优势,扩大开行内地直达香港的集装箱专列。铁路多经和外经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大力开展进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设计咨询等业务,实施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培育新的外经外贸业务增长点。
四是提高铁路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培养熟悉世贸规则的铁路技术与管理人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铁路存在的运输管理偏重经验、干部任用“论资排辈”、收入分配平均主义等陈旧观念与做法,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扩大铁路对外开放,对涉外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对铁路现有涉外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事外经贸业务和国际联运工作的水平;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来铁路工作,尽快培养造就一支熟悉WTO规则、善于开拓市场、适应国际经济竞争的铁路涉外人才和干部队伍。
今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年,铁路货运市场已正式对外开放。各铁路局、设计院和部各直属企业要对外商可能进入的铁路相关领域和业务进行超前研究,根据本企业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到未雨绸缪。对外商提出的合作意向,要积极慎重,把握政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各单位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世贸组织”专题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铁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抓紧做好各项入世应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铁路改革开放,促进铁路运输生产力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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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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