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6年3月15日,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发生了一起死亡28人的特大沉船事故。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乡镇自用船非法载客、严重超载、管理失职、监管不到位的重大责任事故,损失惨痛,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广安“3.15” 特大沉船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6)1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深入推进乡镇船舶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整治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59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切实做到“四个落实”,即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落实;要通过整治,真正实现 “三无”(即乡镇船舶无超载,渔船、自用船无非法载客,重点渡口、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管理无“空档”)目标。
当前,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各乡镇政府要在乡镇船舶集中的渡口、码头建立安全联组,将船舶按种类、经营分类编成队、组,或以一个乡、村为单位编组,明确联组的组织结构、工作管理范围以及岗位责任。二是各区县、乡镇政府要健全县、乡、村、社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乡镇领导包村、村委领导包社、社长包村民、教师包学生”的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三是各区县、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落实管船机构的经费,解决管船员、签单员的工作经费。四是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水上交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整改、值班、水情传递等各项制度。五是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六是各乡镇管船机构要按照《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整治内容及验收标准》(川交发(2005)74号文印发)的要求建立完善船舶签单发航记录簿、乡镇船舶登记簿、渡口分布设置登记、违章处理及隐患整改登记簿等各种记录、登记簿册。七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汛前、汛中对乡(镇)长、管船员、签单员、船主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八是各区县要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配合,联合执法,纠正违章,查处隐患,防范事故。
(二)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渡口渡船逐一进行清理。要切实解决渡口渡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及时公告合法渡口,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以桥代渡”。要按规定设置渡口标志牌及渡口守则,勘划警戒水位线和封渡水位线。要落实渡口和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渡运安全。
(三)严厉打击、销毁“三无”船舶
各区县、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农用船、渔船及自用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检验合格的农用船、渔船、自用船,分别由县级政府、渔政部门、乡镇政府重新核发证书,自用船要在醒目位置标明“自用船严禁载客”的警示语;要督促业主按定员100%配备救生设备,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船舶,要按相关程序依法取缔。各乡镇管船站要组织辖区内的船员、业主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法规等培训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人员,要取消其操作资格。安监、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解的坚决拆解。海事部门要督导各区县、乡镇政府严格农用船的监管,划定农用船航行区域,进一步消除乡镇船舶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航道安全管理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海事、渔政、水务、交通、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航道安全管理,对河道上影响航行安全的水产养殖和捕捞作业进行清理和打击,严厉打击采沙采石船乱挖、乱采、乱倒行为。要严格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管理,凡因水上水下施工造成碍航隐患、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的,要采取坚决措施,该停航的停航,该停工的停工。海事部门要按规定公布通航水域,坚决禁止客、渡船在不符合通航安全条件的水域航行。
二、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真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一是船主自治、船员自律的乡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二是区(县)、乡(镇)政府负责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三是有关主管部门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体系,四是海事机构的乡镇船舶安全监督责任体系。要根据市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各区县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管未完全到位、乡镇船舶水上安全现场监管工作未完全落实、基层水上交通安全的基础还很脆弱等问题,立即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结合专项整治搞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每一条河流、每一个码头、每一艘船只都认真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负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实施有效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和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各区县、乡镇政府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出行难与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结合起来,把水上交通安全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起来,采取针对性措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让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放心乘船。除搞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还要在逢场天、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指派专人负责渡口、码头安全管理,杜绝超载航行。
四、认真做好今年汛期准备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汛期到来之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要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完善防汛抢险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储备物资和抢险器材,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汛期到来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水情传递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记录,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必须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紧紧抓住广安“3.15”特大沉船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制作专题警示片、宣传招贴画,以多种形式在全市所有沿江、沿河及库区所在的乡镇、村组、农户、学校、码头等广泛宣讲、张贴、播放,加大对农民和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的力度,着力营造宣传声势,用血的教训唤起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esave}}
{{/logo}} {{^logo}}{{esave}}
{{/logo}}{{e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