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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19.01.1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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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发[2006]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了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

今后五到十年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将继续快速发展。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要求,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上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本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规标准、安全责任、宣教培训、信息保障、应急救援、中介服务七大体系框架。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成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初步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本市保持了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和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是,近五年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十五”期间,本市发生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含路外)、火灾、燃气等各类事故累计21.5万起,死亡人数达1038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2.8亿元。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约4.3万起,死亡2076人。事故年平均增长率1.3%(如图1、2所示)。

二是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不安全状况突出。

“十五”期间,本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97万起,累计死亡7245人,直接经济损失12.07亿元;发生建筑事故1202起,死亡890人,直接经济损失2.40亿元;发生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53起,死亡52人,直接经济损失104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2.5万起,死亡201人,直接经济损失7680.10万元;发生燃气泄漏燃爆事故314起,死亡181人,直接经济损失3620万元。

至2005年底,全市存在各类侵占燃气设施和占压燃气管道的隐患854处。

三是职业危害上升趋势值得关注。

全市存在不同程度职业危害的企业有1.1万余家。2000年至2004年,各类职业病危害患者2761例。

其中,尘肺病患者532例,急性中毒患者289例。职业危害严重威胁着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四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2005年,本市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为0.22,是经济发达国家的4.4倍;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4.69,是英国的5.9倍、德国的1.6倍。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6,是美国的3.7倍、日本的6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重经济、轻安全,未能将安全生产真正纳入到行业和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现行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及科技进步的要求;部分企业由于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欠账严重。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特种设备、铁路道口、燃气管线、地下设施等重大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社会公众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自救能力不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普遍缺乏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违章操作现象突出,事故多发,人员伤亡严重;安全生产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不够,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的科技研究滞后,安全生产科技人才、研发实验基地、科研资金的投入等严重不足;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弱化安全管理,甚至无视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监管力量分散,资源整合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监管手段、装备设备等与国际大都市的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二、形势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上海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本市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1、经济结构转型中,石化、钢铁、船舶、建筑以及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将产生新的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措施和投入不足的中小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2、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加剧能源和资源供应紧缺,超负荷生产和运输的问题将日益突出。

3、城市化的加速,“三个集中”的推进,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转移,随着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大,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

4、人民群众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使人们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与健康。

5、国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的推广,需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将使人流、物流高度集聚,城市交通、信息、公共环境等将承受更大的压力,必须确保世博场馆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打造安全世博,保障城市安全。

“十一五”期间,本市安全生产既要努力解决历史欠帐问题,又要主动预防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复杂。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上海建设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建设完善“十大体系”和加快实施“九大工程”,全面提高上海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使各类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并逐年下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生产的应急预防、指挥、救援“三位一体”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以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火灾、燃气等为重点,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保障职工健康,重特大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到201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本市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6 %以上,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9 %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9 %以上。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到2020年,本市的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分类指标

到2010年,重点行业与领域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如下: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9%以上。

建筑:死亡人数下降10%。

火灾:10万人口(按常住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35以内。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6以下,万台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5以下。

燃气:万户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水上交通:死亡或失踪人数下降10%。

铁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数下降10%。

民航飞行: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下降到0.3以下。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下降10%。

渔业船舶:死亡人数下降10%。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加快制订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中长期发展和行业分布的总体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对不在规划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实施关、停、转、迁;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约型的零星危险化学品储存配送中心;形成华东地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区域联控机制。改善危险品运输条件,运用信息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实施有效监控。

道路交通: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构。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快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构建和完善专用道、单向交通、公交专用车道系统,改善停车、换乘系统,逐步实现城市交通“人车分流、机非分流最大化”和“交通冲突最小化”的目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

建筑: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抓手,建立安全生产业绩差劣企业清出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逐步推进施工现场电子监控,率先在重大工程推行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建立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体系,提高技术和安全素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隐患,逐年减少建筑行业事故。

消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和举报奖励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建设城市火灾报警联网系统,覆盖率达100%;建立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高楼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培训率达100%。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现役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压力容器与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制订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办法;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和支撑体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检验区域的覆盖率。

城市燃气:加速推进天然气转换进程,消除用户用气隐患;推广工业、民用燃气报警器和民用安全型燃具的使用,降低用气事故发生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燃气管线占压现象。

水上交通:加快客运码头设施设备改造和标准化建设进程;规范港口设施保安和危险货物作业;制订上海港航三级应急预案,建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水路客运安全组织和引航安全管理。

铁路交通:加强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确保提速持续安全,特别是旅客列车安全;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健全与落实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安全检测、信息传输、分析管理和抢险救援为一体的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

轨道交通: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规范标准和安全评估体系;到2007年,建成应急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系统;到2010年,建成中心城区应急抢险中心,加强车站应急导向标志、无线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站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小企业:全面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基础管理数据库;重点对生产型小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分类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投入,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镇三级监管及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督促企业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以世博园区的建设为契机,以社区网格化的建设为载体,充分运用政府、社会共同推动的整体合力,积极配合和推进本市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加快制订市级安全社区建设的标准,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居民的共同参与,社区居民的安全法制、安全文化、安全知识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得到提高,逐步实施社区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

(三)健全宣传培训体系,提高市民安全素质

建立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的教材和考试题库,实施考试培训分离,提高培训质量。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作用,鼓励和支持出版各类安全文化产品。开展“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规范与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社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技兴安能力

依托国内外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整合本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推广和应用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建立具有国家级水准的上海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配套建成若干个市级技术中心和实验室。

开展危化品、钢铁、船舶、道路管线、轨道交通等领域事故预防与控制的研究,创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警、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鉴定等相关技术。到2010年,构建起满足安全生产技术分析、检测、咨询、管理需求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编制和完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防系统。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组织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市、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燃气、特种设备、道路管线、铁路、消防、民航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城市设防能力。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演练。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六)建立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隐患综合治理

建立市、区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跟踪、监控机制,对重点行业与领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逐步完善市、区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体系。重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铁路道口、燃气管道、重点路段、地下设施、出租闲置厂房以及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七)建立安全诚信体系,规范社会安全行为

制订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实施分类监管,实现动态管理。与相关征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律。到2010年,建成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八)健全安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社会能力

建立满足市场需求、适应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诚信规范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标准、收费标准、准入条件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建设,规范管理,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社会和各类企业提供安全咨询、评价、检测检验、培训、认证等服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九)建立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协同监管能力

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特大事故档案数据库。建立涵盖市、区县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内网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和企业间普密信息的政务外网系统。在市信息委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下,实现各部门之间资源平等共享、统筹安排;建立和整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的公共服务外网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

(十)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监管责任。配备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强化对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与整治,重点加强对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预防与控制。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全市职业危害事故逐年下降。

五、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工程

运用GPS和地面测控网定位技术建立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载车辆、船舶、列车定位跟踪监控系统。在金山、奉贤、浦东、宝山等区建立4个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基地,设立8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专用区域。

对城市外环线以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到2010年,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监控网络。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以世博园区建设为契机,以社区网格化的建设为载体,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行动计划。以国际安全社区建设为标准,搞好浦东新区国际社区建设项目试点。制订市级安全社区建设的标准。到2007年,要力争创建1-2个国际安全社区。到2010年,全市20%的社区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

(三)科技兴安示范工程

制定《上海市“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国家级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到2010年,建成4个市级安全技术中心,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中心、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隐患评估管理中心、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与技术鉴定中心、事故预防与技术鉴定分析中心;建设5个实验室,即非矿山安全检测与鉴定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有害物质防扩散实验室、危险场所防火防爆实验室、安全材料性能与安全防护设备检测鉴定实验室。

(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工程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中心,建成建筑安全远程视频实时监管系统,推进作业现场电子监控。配合国家级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市级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适应政务信息系统扩容、升级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建设以GIS、GPS及地面测控网高新定位技术为基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及电子签证联网系统。建立和完善华东六省一市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五)应急救援指挥工程

建设上海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各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编制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成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装备储备信息库。建设1个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完善6个专业区域应急基地。充实20支应急救援企业骨干队伍。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通信和救援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防范演练。

(六)安全文化工程

到2010年,实现“七个一”计划,即建成一个立足华东、服务全国的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培训基地,成立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在10所高校设置专业安全教育课程;新编和改编100种以上安全教材和视听教材;培养1000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和复训1万人次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10万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培训百万名从业人员。

(七)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和设施实施有效治理,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仓储区、建筑工地、铁路道口、轨道交通站、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城市道路管线、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等。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开展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市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市级、区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

(九)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为各职能部门和区县、街道乡镇监管机构配置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装备。

六、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与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要建立安全生产预防基金,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市、区县两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分别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预防、隐患治理,以及公益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和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对高危行业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上海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

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加强立法调研与法制研究,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相关配套规章和技术标准。重点加快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燃气管线、地下设施、职业健康、劳防用品、升空物体以及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等配套法规、标准的研究和制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努力形成适应特大型城市特点的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加强科学技术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把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本市“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科技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安全生产科技队伍。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安全相关专业,着力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

(五)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要以抓基层、抓基础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保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设施、资金投入等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占全市人口的万分之一。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到2010年,健全安全生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

(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亿元GDP死亡率、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项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参与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机制。

(七)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积极拓宽渠道,不断加强国内特别是华东地区之间的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监控联动机制,提高区域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发达城市、国际组织和国外民间团体的合作,促进国际职业安全健康科技、管理、培训、人才的交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人才等资源,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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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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