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80年4月29日,某市制锹厂发生火灾,造成烧毁两栋厂房计20018平方米,各种设备39台和部分产品,造成直接损失7.96万元,间接损失100.57万元,总计损失185.3万元。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工厂领导违章指挥导致的,提醒工厂领导不要违章指挥,要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80年4月29日15时20分,郭某得知车间油工段传动链子运转不正常,让钳工刘某、梁某检查修理。经刘、梁检查发现链子过长,提出将链子割去一节而后烧焊。郭同意后,找到电焊班长张某,张某派焊工白某焊接。白到现场后向郭提出:“这地能干吗?都是油。”刘也说:“这地方是危险。”郭回答说:“以前干过,加点小心,赶紧干吧。”于是郭让刘把链子割断后未焊接上,由白某将链子焊接上。之后白某返回本班。郭某、刘某和梁某三人进行试车,发现链子又过紧,卡导轨轮,开不起来车。刘、梁又向郭某提出将导轨轮的两头各割去两条。这时已是下午4点半,该厂通知全厂职工听取全国关于安全生产广播大会。刘、梁提出不能干了。郭说:“得干,不干影响生产”。于是,郭又将白某找来。白来后又说:“这个地方能干吗?都是油。”郭听后不耐烦地说:“怎么不能干?以前干过,加点小心,还有我呢。”刘、梁等人也知道有危险,便用铁板将地上有油的地方盖上,并用铁板在距切割点1.4米的油槽一侧挡着,铁板高出油槽十公分,以防火花溅入。先由刘切割,刚切割一会,掉下的铁水把地下的污油点着起火,被在场的梁某等人用泡沫灭火器扑灭,之后又继续干。刘将导轨南北头割完并将导轨北头焊好后,将焊把交给白某,让白某去焊导轨南头的切口。白某刚焊一分钟左右。火花溅入油槽内,立即引起油漆起火,并引燃厂房。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工厂领导违章指挥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烧毁两栋厂房计20018平方米,各种设备39台和部分产品,造成直接损失7.96万元,间接损失100.57万元,总计损失1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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