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4年3月17日16时10分,田某某驾驶荣威轿车沿包头市钢铁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八一公园北门处,从左侧超越前方车辆时,因操作不当,先与人行横道线中心隔离桩及由南向北的行人董女士、王女士碰撞,后驾车继续逆行,撞向一辆宝来轿车和一辆捷达轿车。
王女士被撞飞倒地后又被一辆5路公交车碰撞。事故导致王女士当场死亡,董女士和田某某受伤。经了解,田某某19岁,家住昆区。死者王女士今年17岁,家住昆区。
事故处理
事后,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荣威轿车驾驶员田某某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违反规定超车,且未减速慢行,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3月25日,昆区交管大队以田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此案移送昆区人民检察院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