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1年3月24日8时36分,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井下+428.5m回风巷与第一小川的交叉口处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
事故背景:
通沟煤矿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原为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小井公司一号井,1997年建井并投产设计生产 能力2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该矿井为乡镇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该矿2010年生产原煤约1.2万吨。
2011年至事故发生前共出煤3378吨。该矿有职工90人,分三班作业。事故发生前,该矿井有3哥掘进工作面,其中第二工作面在巷道后部进行巷修作业。该矿井下共设有3个甲烷传感器,其中主井侧在第一、第三工作面回风巷设有2个甲烷传感器。浑江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辖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均已进行区域联网,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监控。
事故经过:
2011年3月24日8时左右,入井人员分别从主、副井入井。8时36分,在井下副井一侧的人员听到了很大的爆炸声,都意识到发生了事故,有的人便直接从副井升井,有的则随同生产矿长纪波直接沿主副井联络巷从副井赶往主井一侧事故区域进行救援,及时救出3名烧伤人员。
2011年3月24日9时15分,第一救护队入井到达现场并开始抢险搜救,又先后抢救出3名受伤人员,发现11名遇难人员,确认还有2人失踪。至28日11时,在冒落区里侧发现已遇难的2名失踪人员,抢险工作结束。
事故原因:
由于第一、第三掘进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违反规定排放瓦斯,导致+428.5m水平回风巷与第一小川交汇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孙政才、省长王儒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王祖继带领省安全监管局、吉林煤监局等部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白山市政府领导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白山市、通化矿业集团救护大队进行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