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1977年5月1日晚上,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广场举行游园晚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参加晚会的约有各方面的群众四万多人。七点半钟,同时演出文艺节目和放映电影,八时二十分左右,文艺节目演完,接着放焰火,九时左右,焰火和电影同时结束。
当一半左右的群众退场后,在中心广场正门出口处,由于人多拥挤,加上正门出口水泥台阶右侧因修建体育馆出口马路形成了一个高七十四公分的断面,有的群众途经此处时脚步踏空而摔倒,后面有的群众弯腰前去救人,也被止不住脚步的群众推倒甚至踩上,另一部分群众则慌忙往台阶左侧挤去,使整个台阶显得拥挤不堪,因而发生了踩死踩伤人的重大踩踏事故。
伤亡人数共计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当场死亡23人,在医院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1人,共死24人。死亡人员中,男性18人,女性6人;工人6人,农村社员5人,社会青年2人;十至十八岁学生10人,两岁儿童1人。受伤的90人中,其中危重伤员3人。
事故救援:
株洲踩踏事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立即赶到出事地点,指挥并参加抢救受伤群众,指挥广场其他群众安全退场,同时调集各种车辆十多辆迅速将受伤群众送往市立一医院、铁路地区医院、南区医院、二公司医院等医院紧急抢救。随后,市委常委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由市委副书记朱远明、刘海波,常委周守业、张宝瑄、李文源等同志组成抢救受伤群众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抢救组,保卫组,调查组,分别负责伤员救护、药品供应、医院秩序维护和踩踏事故原因调查等项工作。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除市立一医院医护人员全力以赴外,还迅速从株洲市二医院、中医院和医疗条件较好的三三一厂、六○一厂、五公司等单位职工医院抽调医生立即投入了紧张的抢救战斗。市委负责同志连夜到受伤群众病床前,逐个探望和慰问。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市委的措施向省委作了汇报。
湖南省委对此十分重视,及时给我们作了明确的指示,并连夜从省公安局、卫生局派出人员,分别由赵、崔副局长带队,到我市指导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这是对我们很大的关怀和教育。五月二日上午,市委召开了全市县、局以上单位党委书记紧急会议,讲了这次事故的大体经过和市委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承担了发生这次重大事故的责任,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一是要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一小撮阶级敌人乘机造谣惑众,捣乱破坏;二是各单位要通力协作,搞好对受伤群众的抢救工作,特别是有受伤群众的单位党委应由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不惜代价抢救伤员,妥善料理死亡人员的后事;三是除市委应吸取沉痛的教训外,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教育群众加强组织纪律性,防止类似踩踏事故的发生。
五月三日上午,株洲市委常委开会专门听取了医疗、保卫、调查等各组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我们应吸取的教训,再次研究了对伤、亡群众的救护、善后事项。
事故原因:
这次重大踩踏事故的发生,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教训极其惨痛。市委五月五日以〔1977〕26号文件向省委呈报了检查报告;六月八日省革委以〔1977〕21号文件向全省各地、市、县发出通报。市委认为,这次重大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是市委政治觉悟不高、思想麻痹,对有全市几万群众参加的游园活动的组织工作的复杂性估计不足,认为以前在市中心广场多次开过几万群众参加的大会,举行过焰火晚会,都很顺利,满足于没出大问题。因此,尽管口头上讲要注意安全,防止伤亡事故,但是思想上并没有真正引起高度的、足够的重视,由于思想麻痹,因而在这次游园晚会的组织工作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完备得力。
1976年纪念“五•一六”通知发表十周年焰火晚会上,曾有一个小孩因爬砖柱被压死,这次虽然强调注意防止群众再爬围墙、砖柱(尽管这样作是必要的),但却忽视了对广场出口不安全因素的检查和排除,正门出口处的水泥台阶右侧的断面没有及时修好。这次游园晚会安全保卫措施也很不周密,虽然调集了一百八十六名民兵和九十八名公安干警到广场执勤,但出事的正门口处部署的民兵、干警不妥当,电影、焰火都安排在广场,致使观众高度集中,而且又基本上是同时结束,造成几万群众同时退场,非常拥挤。游园晚会结束时,广场四个出口的门有一个没有打开(出事后才打开),增加了其他三个出口的压力,而且正门出口灯光不太明亮,也增加了群众退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