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8年5月21日上午,常熟市中亚环保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委派1号污水提升泵站施工队长陆小二到沙家浜中兴路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接管作业。陆小二组织本公司职工武XX、武XX、周XX、朱XX到现场开展工作,协同作业的还有挖掘机(租用)驾驶员刘平。在下井接管作业前,自8:00~10:00先用泵打水,10:00左右,井底剩余0.4m深污水时,开始下井进行接管作业,武XX从检修孔(1m×2m)沿铁梯下到集水井时中毒跌入井底,并发出呼救声。此时,地面人员即刻切断水泵电源,朱XX、武XX立即下井施救,也都中毒跌入污水中。陆小二和周XX立即再次下井救人,也因中毒跌入池底。正在等待作业的挖掘机驾驶员刘平见情况异常,上前查看后,立即转身赶往泵站附近的扬室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门卫求助,保安李雷带人赶到现场,施工队长陆小二已爬出集水井到达地面,现场人员用消防带施救未获成功,就立即拨打110求救。当地派出所及市公安消防大队接报后立即组织救援,10:25将4人救出送往常熟市二院进行抢救,因中毒较深,武XX、武XX、周XX、朱XX4人抢救无效死亡,陆小二中毒受伤。
事故原因:
1、在污水泵井内积聚了大量超标的硫化氢气体,在未作排放处理又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管人员贸然下井作业;事故发生后,抢救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在未佩戴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救人,酿成多人硫化氢急性中毒伤亡事故。
2、中亚环保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韩XX,在组织施工前,即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污水泵井内作业的有关安全技术交底,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也未对井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和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又疏于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检查。
3、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镇政府、工业园等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未完全按“三同时”要求组织实施,对建设施工缺乏有效的监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