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5日 吉林中百商厦火灾事故 54人死
事故概况:
2004年2月15日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发生火灾的中百商厦全称为中百商厦长春路批发市场,位于吉林市长春路53号,坐北朝南正向建设,面向长春路。在册职工200人,在岗职工20人,发生火灾的楼内有业主150人,中百职工7人。
事故救援:
火灾发生后,支队立即命令市区所有11个消防执勤中队和支队机关全体人员以及中油吉化集团公司消防支队赶赴火场,并同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从11时32分首批5台车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开始,到11时50分左右,相继共有60台消防车、2台曲臂举高车、吉化消防队1台直臂云梯车、320名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共抢救出190多人(包括死伤人员)。与此同时,有500多名公安干警、100多名医护人员和24 辆救护车,参加了救援行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经过各方全力奋战,火灾于15时30分被彻底扑灭。
事故原因:
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组于 2月16日确认了起火部位,2月17日 进行了起火部位细项勘察,确认了起火点和引火物性质,确认了引火物。 2月18日 又对现场进行了复查无误,确定本起火灾直接原因是由于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当日9时许在向3号库房送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烟头掉落在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板纸屑等可燃物引起的。
事故追查:
4月17日 ,刚占标提出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省委同意刚占标的辞职请求。吉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刚占标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吉林市副市长蔡玉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吉林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刘文彬,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杨开宝,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事故中分别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吉林市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等5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9名事故责任人,也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