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男子付颖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现场查处。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并做进一步处理。
7月22日晚,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警员在常德市城区柳叶大道芙蓉路口设卡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20时55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湘JA***k的小车慢悠悠向路口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哪知驾驶人却突然掉头加速冲跑至小巷,弃车逃跑。警员立即追上前去将其控制。经查,驾驶人名叫付颖某,常德本地人。当民警询问驾驶人付颖某为何要弃车逃跑,付颖某支支吾吾,谈话间亦能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对驾驶人付颖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付颖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要求驾驶人15日内到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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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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