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蔡某等人欠钱不还,却把51个金手镯、41块金块、28条金手链、66个金戒指、46条金项链等大量金银首饰寄存在银行保管箱,结果前日被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查封。
前日上午,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泉州、石狮两级法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上午9时20分左右,石狮法院其中一组执行干警来到石狮市某银行保管箱存放处,依法强制开启一被执行人的保管箱。只见两排保管箱中间,近百件金手镯、金手链、金项链、金戒指、金挂件、金块依次排开,执行干警们对刚刚打开的保管箱内物品进行清点。
“金手镯29个、金块23个、金项链12条、金戒指17个、金手链6条……”执行法官对箱内物品仔细清点,旁边书记员拿着笔刷刷地埋头记录,制作金器首饰详细查封清单。石狮法院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上述大量金器首饰是被执行人蔡某之前寄存在银行保管箱的。2014年,蔡某向许某借款20万元整,逾期没有归还。石狮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蔡某应偿还借款及利息21.6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蔡某拒不履行。随后的依法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经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蔡某在石狮市某银行开设了保管箱,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况。于是,石狮法院在该银行的配合下,当日依法强制开启保管箱,视箱内财物情况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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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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