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分局查获一名本市网民李某,因用手机微信传播惊悚血腥的视频,而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手机社交软件的快速发展,QQ、微信、抖音等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快速传播,然而有些人为了博取他人眼球以及评论、点赞,随手转发传播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视频,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
8月23日,河南开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段极其残忍、不人道的音视频,并迅速锁定该视频的传播者是开封市市民李某。年近三十岁的李某是一名厨师,平时都是在后厨忙活,闲的时候则与其他厨师聊天。8月9日下午,忙完手中活儿后的李某一边听着歌一边玩手机,突然在微信中看到某个群里发的小视频,他没多加考虑便打开,谁知刚看到一半便惊得他连忙退出,原来视频内容是一段极其残忍、不人道的音视频。他的惊呼声也引起了同行的注意,纷纷围了过来问咋回事,李某故作神秘地说道:“给你们看个刺激的视频!”说完便打开了视频,几个人禁不住纷纷惊呼“真吓人!”
看到能吓住别人,猎奇心作祟的李某就把这段视频转发到了自己的一个微信群中,并标上文字:“看看这个刺激不刺激!”接下来就是等别人的评论了。一个群友很快发信息道:“妈呀!这是啥!”他正准备回复,又有人发言:“正在吃饭,看了之后没胃口了!”李某看完后哈哈大笑,一股恶搞成功的喜悦油然而生。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他也把这个事忘了。经过公安机关确定这段视频散发人是李某后,开封市公安局红洋楼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教导员翟弢带领民警出现在李某面前,“你转发视频也得看什么样的视频,有些视频可以转发,而有些视频在保存、转发的一刹那,说不定就已经踏入了法律的红线;以后没事多学习点法律,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
他严厉的语气中又包含着深刻的教导。经过红洋楼分局对李某的询问、调查,最终确定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这一规定,红洋楼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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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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