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容侮辱和侵犯。近日,一男子拍摄短视频辱骂民警。公安宝坻分局果断处置,依法予以其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史各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某视频APP上发布辱骂民警视频。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侦查,民警发现王某某(男,35岁,天津宝坻人)是一名货车司机,往返于香河县和宝坻区之间。2018年12月31日凌晨,王某某在驾车经过史各庄治安检查站时,使用手机录制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在执勤的视频,并在视频中辱骂执勤人员,后将视频上传至某视频APP,很快吸引大量网民点击浏览。王某某为了吸引人气,又于2019年1月2日、4日凌晨,路过史各庄治安检查站时,录制辱骂民警的视频并上传发布。
经过调查,民警掌握王某某情况后,到其家中查找。不料,此人正好外出拉货不在家中。经民警进一步工作,向其亲属讲明相关法律政策,迫使王某某来到史各庄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王某某交代,为了博取眼球,才用手机录制辱骂执勤民警的短视频,多次上传到网络上。现王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宝坻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严不容亵渎。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护者,对恶意辱警黑警、挑战法律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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