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驾驶人张某没想到头天夜间喝的酒,次日上午开车途中因酒后驾驶被执勤交警查了个正着。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当场依法作出了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据交警介绍,10月16日上午7点45分左右,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在市区黄河路与海丰大道路口执勤,对一辆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当交警打开车门时,一股酒味儿从车内散发出来。驾驶人脸色发红,明显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核实酒精含量,交警引领轿车驾驶人到岗亭接受测试,通过酒精呼吸式测试仪检测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1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当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理。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自称头天晚上半夜睡不着觉,便打电话邀朋友一起喝酒,喝到凌晨近一点。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果第二天需要开车上路,头一天晚上最好不要过量饮酒,当心“隔夜醉”。血液中酒精代谢是需要一定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也跟个人体质有关。喝酒后第二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酒精含量,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没事了”,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会给出行带来危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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