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的应女士日前在网上发帖,称与丈夫收养了一条在垃圾堆里觅食的德国牧羊犬,后因该犬系警犬,他们被警方刑事立案,夫妻均被取保候审。
10月27日夜,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多湖派出所民警6月29日晚发现一头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警犬被盗。立案侦查后,金东分局7月3日对涉嫌盗窃的朱某、应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
“这条狗身上没有任何表示身份的信息。”29日下午,应女士:“我和丈夫始终认为我们是捡狗,不是盗窃。事发至今,警方共找过我们5次,最近一次在今天上午,来的不是之前的民警,态度也好很多,主要是听我们陈述经过,问得很细。”
澎湃新闻了解到,多湖派出所这只德国牧羊犬已不是第一次被盗。5月31日,即应女士夫妇“盗狗”不到一个月前,这只名叫“老三”的警犬被一对在金华做木工的父子偷走,两人均已被处以刑责。
29日下午,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官方还将发布该案的最新进展。
事主称警犬身上无任何有效信息
不到三十岁的应女士自称很喜欢狗,累计收留过十六七只流浪狗,“结婚前我将流浪狗带在身边,最多同时收留6只,去年结婚怀孕后,把流浪狗养在朋友的一个废弃养猪场,不定期地去看看,饲养开销都是我负责。”
“6月29日20时许,我和老公路过多湖派出所门附近,发现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垃圾桶里找吃的。当时天很热,我担心狗会吃不干净的东西得病或被渴死,也担心它没拴绳子会伤害路人,就跟老公商量先将狗带回来。我老公下车招了招手,狗就跑了过来,很脏很臭,我们用电动车将它带回家,给它洗澡、喂食。从它腿上还没有完全褪去的绒毛判断,大概6个月左右大。”应女士说。
狗的脖子上带着项圈。“我的第一反应是它应该是偷跑出来,或者是主人无意丢的,就去项圈内测翻找——一般情况下,主人会将狗的信息、联系方式等留在项圈内侧,但这条狗的项圈里没有任何信息。我们又找了狗的全身,也找不到有效信息。”
应女士表示,过去捡到流浪狗曾带去公安部门,让他们帮忙找主人,“但他们让我带回去,所以这次捡到没有报案。没想到,4天后公安找到我们,说我盗窃警犬,属于刑事犯罪”。
应女士称,在派出所接受处理时,她注意到一份“价格鉴定书”,注明涉事警犬为德国牧羊犬,叫“老三”,价值15000元。
“7月第一次笔录做完,他们说我们涉嫌盗窃,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我们交钱签字后被放了出来。现在,我们只有两张盖派出所公章,写着‘取保候审保证金额5000元’的收据,没有警方出具的法律文书。”应女士称,她已聘请律师。
涉事警犬一个月内两次被盗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一份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5月31日晚,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被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两人合谋偷回家饲养,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法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只的市场零售价为15000元。案发后,被盗犬只已被追回并偿还被害人。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该案的庭审视频显示,公诉人在庭上陈述该警犬编号“15015601110101953”,叫“老三”,生于2018年1月1日,多湖派出所以15000元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置,用于治安巡逻。6月5日,金东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多湖派出所民警报案,称养在派出所的一只牧羊犬被盗。警方调查认定丁某甲、丁某乙有重大嫌疑,当天将两人抓获,两人对盗狗的事实供认不讳。
从庭审视频中了解到,丁某乙、丁某甲为父子,是杭州建德人,事发时在金华从事木工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向犯罪嫌疑人丁某甲询问作案经过。丁某甲称,他在一个安置房小区门口看到这只狼狗,当时在下雨,狗全身淋湿。他先发微信给朋友是否想养这条狗,朋友说不要。他因为喜欢狗,决定把狗带回家,吹了下口哨,狗就跑了过来。
10月29日,澎湃新闻从金东区法院了解到,丁某甲因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万元;丁某乙以被处罚金5000元。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27日晚的通报称,针对该案暴露的警犬管理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将视情作出处理。下一步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欢迎媒体和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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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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