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可竟有人不但不反省改正、汲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
10月31日上午8时50分,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的民警正在黄河路与永丰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三轮汽车。执勤民警示意他靠边接受检查,在核查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时,该三轮汽车驾驶员不仅无法解释未悬挂号牌的原因而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该驾驶人言谈间满嘴酒气,民警怀疑其涉嫌酒驾,对其进行呼吸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9mg。
更让民警惊讶的是,该驾驶人不仅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而且在对他的身份信息作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于上个月19号就因酒驾被直属一大队查处过。目前该驾驶人的驾驶证还属于暂扣、停止使用状态,时隔仅仅40天,该驾驶人竟如此经不起酒的诱惑。不仅没有深刻反省改正酒驾的违法行为,竟然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
直属三大队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2000元罚款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