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9时1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第七网格区民警在和光路与红旗街胡同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两轮普通摩托车号牌破损严重,便将其拦下检查。
在对该车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而且驾驶员赵某还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更让民警意外的是,赵某身上还有一股酒味儿。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车,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因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他所驾驶的摩托车也被暂扣。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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