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以为微信朋友圈,发一下没有关系……”在慈溪市拘留所里,胡某面对审讯他的民警,懊恼地说道。
他做了什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昨天,慈溪交警向记者介绍了胡某的情况。
11月5日下午3点40分许,慈溪交警大队的执勤人员在商都路口进行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这时,一辆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车上不仅载有多名人员,而且司机的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交谈中,交警还闻到了明显的酒味。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胡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一边对他做着教育,一边依法对胡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然而,交警的教育胡某并没有听进去,他趁着交警处罚期间,拿起手机,对执勤交警进行拍照。
“当我看到胡某拿手机对同事拍照时,我还提醒他,不要妨碍我们的正常执法,更不要断章取义传播,引起群众误解。”交警张警官告诉记者。
不过,胡某完全没听进去。这边,交警刚暂扣了他的车辆,那头,他将刚刚拍摄的照片传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配上了侮辱性极强的文字……
当晚,交警看到胡某发在朋友圈中的截图照片,初步核实后,发朋友圈的正是胡某本人,随后,交警部门将此案移交至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11月6日,民警励警官将胡某抓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胡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市民朋友不要在网上随意发布有关侮辱、诽谤警务工作人员的言论,一旦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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